转人事处关于选拔2011-2012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选拔2011-2012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
研究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部、研究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候选人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各项目单位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VRS)具体要求为: 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0年9月10日后、1975年9月10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资助学科领域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三、遴选工作要求
1. 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 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需到美国进行研究重要性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3.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附件1)并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填写附件2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4日(周四)下午4点前报送人事处(行政楼109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遴选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要求报送候选人表格。
2.学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培训,时间20分钟,其中英语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通知被推荐人填写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表格。
4.被推荐人参加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评审程序。留学基金委将于2010年10-11月组织专家对研究学者的申请材料进行通讯评审,研究学者子项目的面试将于2010年11月底-12月初进行,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协助安排接收院校。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年8-9月。
六、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或学校人事处联系。
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 五栋大楼 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陈昀鹏/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传 真: 010-66093945
电子邮件: ypchen@csc.edu.cn/cchen@csc.edu.cn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洪生
电话: 5113/2149
注:“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学校非常重视该项目,每年都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十分优秀的候选人,我校的录取率历年排名一直名列前茅,请各院部、研究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配合学校做好此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各位教师。
( 附件到人事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