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国际经济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质量所做的一次自我把关,目的是通过集体指导和质量诊断,查找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学位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1、 全体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申请预答辩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等培养环节,取得相应学分;

(2)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字数达到9万字以上;

(3) 博士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同意推荐参加预答辩。

(4)博士预答辩至少在论文相似性检测之前2个月完成(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与正式答辩不得安排在同一学期,以保证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吸纳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5)博士预答辩应在校内公开进行。预答辩的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确定,提前3天公告。每名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不少于1小时。

(6) 预答辩专家组由培养单位遴选的高水平专家(4-5人)组成。申请人指导教师可列席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7)预答辩后,申请人应整理完成一份不少于2千字的预答辩记录及后续修改计划,提交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到学院。

2、 预答辩专家组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等,结合申请人答辩情况,经充分讨论后做出“通过”“附条件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3、 预答辩通过,申请人可继续完成后续学位申请流程;申请人应按照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博士预答辩附条件通过的要在相似性检测前进行复审,形成预答辩最终结论;预答辩不通过,当期不受理该学位申请,申请人应对学位论文进行半年左右的修改,重新申请预答辩。

国际经济研究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