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桑百川)美国滥用“安全例外”是条绝路

近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美国2018年以“国家安全”为由对钢铝产品加征进口关税违规,对美国滥用“安全例外”规则,践踏多边贸易体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扰乱国际贸易秩序以当头棒喝。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阶段性胜利,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肯定。

践踏国际贸易规则,美国早已罪行累累。仅就对华贸易,从将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到出台《芯片与科技法案》,设定“中国护栏条款”,实行多重出口管制措施;从建立芯片四方联盟,到出台印太经济框架,构筑排他性区域经济集团,美国将商品、技术、资本、金融武器化,滥用经济制裁手段,使经济全球化遭受严峻挑战。

WTO作为规范国际经贸秩序的多边组织,确立了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世贸组织的各个协定和协议中,构成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美国是这一体系的建构者、获益者之一,但其现今的种种做法,显然是背弃了承诺。

美国随意加征关税,首先违背了WTO自由贸易原则。WTO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通过八轮多边谈判,发达成员的加权平均关税已经由1948年的40%以上降到3.8%左右的水平,美国也在关税减让中作出了相应承诺。对进口钢铝产品加征关税,有违自由贸易和关税减让原则。其次违背了WTO安全例外规则。WTO为保护各成员的利益,设置了有关例外条款和保障措施的安全阀,成员国可通过援用有关例外条款或采取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方式,减少贸易自由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种种情况下,美国都不具备实施“安全例外”的理由,属于滥用“安全例外”大行贸易保护。与此同时,美国对所谓“安全合作伙伴”豁免加征关税,背离WTO非歧视原则。这样的差别性待遇,也在客观上激化着不同国家钢铝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美国一系列行为的本质,是其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长期以来,美国一直运用国内贸易法处理国际贸易事务,此次对进口钢铝产品加征关税也是援引国内贸易法条。而美国实施的国内贸易法中存在着违背WTO规则之处,曾多次遭到WTO的批评,要求其作出改变,但美国对此置之不理,凸显出美国在国际贸易事务中的霸权行径。

WTO不是美国横行霸道的地方,WTO安全例外条款也不是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避风港”。捍卫多边主义、回归世贸组织规则体系、维护全球贸易秩序和经济复苏成果,才是国际社会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才是世界发展繁荣的正道。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桑百川